江苏@南通市公安局崇川分局 发布通报:2020年2月4日下午14时许,崇川区学田南路某店铺老板葛某某(男,51岁,南通通州人)拒不接受社区工作人员施某等人上门进行疫情防控宣传,并殴打施某致头部轻微伤。2月4日,南通市公安局崇川分局以殴打他人对葛某某作出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200元的处罚。
警方提醒:抗击疫情,需要你我齐心协力,共同守护生命健康安全!任何违反政府防疫决定命令,触犯国家法律,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公安机关必将依法严惩!
江苏@南通市公安局崇川分局 发布通报:2020年2月4日下午14时许,崇川区学田南路某店铺老板葛某某(男,51岁,南通通州人)拒不接受社区工作人员施某等人上门进行疫情防控宣传,并殴打施某致头部轻微伤。2月4日,南通市公安局崇川分局以殴打他人对葛某某作出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200元的处罚。
警方提醒:抗击疫情,需要你我齐心协力,共同守护生命健康安全!任何违反政府防疫决定命令,触犯国家法律,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公安机关必将依法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