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总局:这些艺人不得在网络平台出镜《56之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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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总局:这些艺人不得在网络平台出镜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9-13 12:43:45  来源:互联网  作者:56之窗网  浏览次数:94

9月9日,国家广电总局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司召开座谈会。会议强调,要坚持从严从实、标本兼治,有效廓清网络视听文艺领域风气,以坚决有力的实际行动让人民群众看到变化、见到效果。一是切实加大监管力度。

各级广播电视主管部门要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主管主办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要继续深化网络综艺节目专项整治工作成效,不得播出偶像养成类节目;不得播出明星子女参加的综艺娱乐及真人秀节目;选秀类节目不得设置场外投票、打榜、助力等环节和通道;坚决抵制“唯流量”、泛娱乐化等不良倾向;坚决抵制违法失德艺人利用网络平台发声出镜;要继续落实片酬管理核查制度,与税务等相关部门加强工作联动,强化信息共享,坚决打击“天价片酬”、“阴阳合同”。

二是压紧压实平台责任。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要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自觉担负媒体责任和社会责任,要坚决抵制调侃丑闻、炒作热点、制造对立等错误做法,抵制“唯流量”、“唯颜值”的畸形文化。

三是切实加强文艺评论。坚持严肃客观全面地评价作品,不断提升文艺评论的专业性,充分发挥倡优抑劣作用。四是切实强化行业自律。行业协会要进一步强化行业自律和从业人员培训,教育引导全行业守法崇德尚艺,共同建设良好网络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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