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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拟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11-17 00:10:28  来源:互联网  作者:56之窗网  浏览次数:115

新京报快讯据北京市发改委网站消息,北京市发改委11月16日发布了关于对《北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全文如下:

为加强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管理,规范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行为,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和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北京市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措施》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监管的通知》等规定,市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部门起草了《北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1年11月16日至2021年12月15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sfc@fgw.beijing.gov.cn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通州区运河东大街55号院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收费管理处

3.传真:010-55590845

4.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eijing.gov.cn),在“政民互动”版块下的“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专栏中提出意见。

2.《北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附1:北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管理,规范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行为,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和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北京市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措施》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监管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279号)有关规定,结合本市管理实际,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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