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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谈犬只伤人刑责 法律需进一步完善 遇具体情况再分析【快讯】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3-08 10:55:37  来源:互联网  作者:56之窗网  浏览次数:109

今年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第二中学校长庹庆明建议,将犬只伤人的刑事责任写入刑法修正案,制定具体的法律条文,进一步完善犬只伤人案件中的追责问题。

代表谈犬只伤人刑责

代表谈犬只伤人刑责

对于庹庆明的建议,有养犬人表示赞同,认为更健全的法律法规可以更好地规范养宠人的行为,形成良性循环。但同时,农村与城市的养犬环境不同,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有律师认为,目前,犬只伤人事件已可以通过现有的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规范,但在实践中,对此类事件的认定以及界定并不明确,导致难以追究饲养管理者的刑事责任,因此确实可以通过立法完善行政、刑事方面的规定。

不过,犬只伤人案件有轻微、有恶性,入刑不能一刀切,应当分情况,不能轻易给他人套上违法犯罪的帽子。

建议:将犬只伤人的刑事责任写入刑法修正案

庹庆明建议,为使司法人员在追究犬只伤人案件中犬只的饲养者或管理者的刑事责任时有明确的法律依据,降低刑事责任的归责难度,应该用具体的法律条文写入刑法修正案。如可规定:“无论是公共场所亦或是私人场所,若犬只的饲养者或管理者放任犬只失去控制产生危险,就是犯罪行为,处以三个月以下拘役并处以罚金;造成他人轻伤的,处以六个月以下拘役并处以罚金;若造成他人重伤的,处以两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若造成死亡的,处以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

在此基础上,庹庆明认为,还需要完善犬类登记、饲养、管理制度。

“我们不反对养犬,但是要规范养犬,不能影响他人、影响社会。”庹庆明说。

这一建议在网络上受到网友广泛关注,冲上热搜。网友“花香蝴蝶自然”说:这个提议可以推行。网友“宋丽萍”表示:看视频里的狗追着人咬还是害怕,咬伤了应该是养狗人负责,而且应该列入征信,如果有第二次或者第三次更要加重处罚。

近几年,庹庆明提出不少“热搜”建议,例如:建议父母单方满65岁,可给其子女每年五到八天陪护假;应像惩戒“酒驾”一样,制定反网络暴力专门法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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