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民法典》施行后首起!男子多次收广告短信起诉侵犯安宁权《56之窗网》
标王 热搜: 贷款  深圳    医院  用户体验  网站建设  机器人  贵金属  桂林市  五角大楼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行业资讯 » 生活焦点 » 正文

[关注]《民法典》施行后首起!男子多次收广告短信起诉侵犯安宁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5-11 10:35:52  来源:互联网  作者:56之窗网  浏览次数:75

快科技5月10日消息,大家日常生活中经常遭受营销短信的骚扰,很多人都会通过软件来屏蔽掉,但有些短信却总能通过各种办法发送到自己的手机上,退订都没用。

而根据最新的《民法典》规定,其实这可以算作是侵犯了“安宁权”,我们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权。

近日,山东济南槐荫区法院就依法审理了《民法典》施行后的首起安宁权纠纷案件。

据报道,电商平台“双十一大促”期间,陈先生收到甲公司发送的促销短信,没有购买需求的陈先生随即回复了退订信息,产生短信费0.1元。

原本以为退订之后,便不会再收到促销短信。

不料,后续又收到了甲公司的促销短信,无奈的陈先生第二次退订信息,产生短信费0.1元。

然而两次退订后的三个月内,陈先生又陆续收到了甲公司发送的三条促销信息。

男子多次收广告短信起诉侵犯“安宁权”:索赔1.2元

为了避免自己的生活安宁再被打扰,陈先生遂将甲公司诉至法院,请求判令甲公司向其赔礼道歉;赔偿其退订短信费0.2元及精神损失费1元。

槐荫法院经审理认为,该案系安宁权侵权纠纷案件。

审理过程中,甲公司深刻意识到自身在营销中出现的侵权行为,并真诚向陈先生赔礼道歉,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同时愿意赔偿陈先生的损失。

 

  以上就是【[关注]《民法典》施行后首起!男子多次收广告短信起诉侵犯安宁权】全部内容,更多资讯请关注56之窗网。
 

本文地址:http://hot.ffsy56.com/newsdetail1747510.html


版权与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信息由网友自行发布,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者负责。56之窗网对此不承担任何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56之窗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以上内容有权利主张(包括但不限于侵犯著作权、商业信誉等),请与我们联系并出示相关证据,我们将按国家相关法规即时移除。
 
推荐图文
最新新闻
点击排行

新闻投稿、广告联系客服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