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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女子被撞流产无法再育,法院:赔偿3.7万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5-17 16:00:21  来源:互联网  作者:56之窗网  浏览次数:110

女子被撞流产无法再育,法院:赔偿3.7万元

南京43岁的张女士怀孕8周,深夜在路边正常行走时被李某驾车撞倒,造成全身多处骨折、胚胎停育,李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女子被撞流产无法再育!

经过诊断,医生告诉张女士由于受伤太重,只能采取药流手术,以免对她的健康带来更大的影响。女子被撞流产无法再育,这对于这个即将成为母亲的女人来说,简直是无法承受的打击。

她无奈进行了药流,导致以后都不能怀孕,其诉至法院索赔。

法院审理认为,张女士被迫终止妊娠与交通事故存在因果关系,判决保险公司在承保范围内赔偿张女士包括精神损害赔偿金在内各项损失3.7万多元。女子被撞流产无法再育!

女子被撞流产无法再育,法院:赔偿3.7万元

据了解,交通事故中司机李某对此事负全责,张女士被迫终止妊娠与交通事故存在因果关系。在此背景下,保险公司需要在合理的范围内向张女士赔偿相关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

这起事件再次提醒我们交通安全和道德规范的重要性。作为每个人都有可能面临的风险,交通安全事关每个人的利益,不仅是个人的安全和生命,也是社会稳定和可持续发展的基石。

在这起事故中,张女士作为受害者,不仅承受了身体和心理的痛苦,还面临了无法再次怀孕的问题,经济和精神损失相当严重。

而保险公司作为社会责任担当和善意的服务提供者,应该为受害者提供必要的经济和精神支持,承担责任,维护公平正义。女子被撞流产无法再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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