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评村民私自建桥获刑,执法应以保障群众利益为本质【今日】《56之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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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评村民私自建桥获刑,执法应以保障群众利益为本质【今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7-08 02:19:01  来源:互联网  作者:56之窗网  浏览次数:51

原标题:男子私自建桥收费被判刑!村民:没桥多绕70公里…央媒发声→

近日,一则村民私自建桥被判刑的新闻引发热议。

据央视网,吉林省一村民未经审批,在村边一条河上修建了一座长7.5米、宽1.5米的浮桥,总共投入超过13万元。为收回成本,他让过桥村民、路人自愿交费,被当地水利局以非法建桥为由处罚并强制其拆桥,后又因建桥收费构成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

目前该村民决定继续申诉。

村民私搭浮桥收费被判刑

另据报道,黄德义是吉林省白城市洮南市瓦房镇振林村人,在洮儿河边长大。振林村、安全村以及附近其他许多村落,都位于洮儿河两岸。多年来,洮儿河是村民生产生活的母亲河,但也让村民的日常通行极为不便。

黄德义家有兄弟五人,祖上都以摆渡为业。黄德义告诉记者,他的父亲上世纪70年代曾造了一条木船,用来在洮儿河上摆渡。90年代,黄德义的三哥想继续在洮儿河上摆渡。当时已是一名教师的黄德义出了4000块钱,造了三条铁皮船,连接在一起,“和三哥一起摆渡”。

媒体评村民私自建桥获刑,执法应以保障群众利益为本质

搭建浮桥的铁皮船,如今都已闲置

三条船组成的摆渡船,能摆渡的人和车有限,2014年,黄德义又焊了十三条铁皮船,搭建了一个固定浮桥。浮桥跟着水面宽窄调整,一旦汛期水太大,或者冬天上冻了,桥就从水面上撤下来,“一年差不多能搭五六个月吧”。

2018年10月,洮南市水利局以非法建桥为由处罚并强制黄德义拆除浮桥。

浮桥拆了后,黄德义以为没事了。但2019年2月,黄德义被洮南市公安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此后他的三哥以及多位家人亲戚也被采取刑事措施。2019年7月,洮南市检察院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将黄德义等多人公诉至洮南市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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