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于10月13日发布了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的第二批典型案例,聚焦整治“乱检查”和“乱罚款”问题。各地通过强化个案监督、推动制度完善及深化数字赋能,提升了行政检查的精准度和有效性,有效遏制了“乱罚款”现象,为企业松绑减负,让企业感受到执法温度与法治诚意。
针对涉企检查中“主体不适格”的问题,各级政府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加强监督,完善制度机制,杜绝无资格、越权检查等行为。例如,天津某区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办公室纠正了街道办事处违规安排第三方实施行政检查的问题,贵州某县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则处理了县交警大队辅警独立执法的问题。
对于涉企检查“频次过高、重复扰企”的问题,各级政府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强化监督联动,创新工作模式,推动行政检查从“分散随意”优化为“统筹高效”。内蒙古两级政府行政执法监督机构联合监督,指导行政执法部门纠正乱检查行为;湖北某市生态环境局自查发现检查频次过高问题后主动整改,并推动全市形成“自查自纠+全域规范”的模式。
在纠治违法行为方面,各级政府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坚持“纠错问责+制度补漏”,保障企业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河南某县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纠正了县消防救援大队下达罚没指标的违法行为;江西某县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对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的违法违规问题进行了处理,并推动全县健全执法责任与过错追究制度。
为了确保处罚精准合理,各级政府行政执法监督机构秉持过罚相当的原则,推动行政处罚事实认定从“模糊随意”向“清晰合理”转变。山东某县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纠正了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处罚不当的问题,吉林某县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则指导县林业局纠正了重复罚款的问题,并推动建立执法信息共享机制,避免企业因部门协作漏洞而承担额外负担。
这些案例展示了行政执法监督在纠治执法乱象、树立“执法为民”理念方面的重要作用,为营造公平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