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多名某农商行员工在社交平台上发帖称,该行要求员工退回三年以来的过节费,此事引发业内关注。有员工表示,需要先交2500元,剩余部分则从工资中扣除。另一名员工提到,没有收到书面通知,而是由各分支行行长口头传达,要求退还2022年后的所有过节费,每人合计接近1.4万元,第一期先退2500元,后续部分从工资里扣。还有员工透露,这些过节费可能涉及合规问题,因此被要求退回。
经确认,上述网帖指向广州农商行。对此,广州农商行回应称,这是为了进一步规范津贴福利发放,确保符合相关制度和规定,并向全行员工说明了相关情况,大部分员工表示理解和支持。此前也曾有银行要求员工退回过节费的情况,例如2022年一家银行曾因巡查整改要求员工退回2019年的“冬至”节日费600元。
关于过节费的合规问题,广东省总工会于今年年初印发了《广东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根据细则,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可以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但年度总额一般不超过人均3000元,且不可发放现金、购物卡或代金券等。值得注意的是,要求退回过节费与“反向讨薪”不同。“反向讨薪”主要针对因违规违纪行为或出现职责内风险损失超常暴露而受到纪律处分或其他处理的员工,进行相应绩效薪酬的扣减、止付或追索。目前,这已成为银行尤其是上市银行的常态。在2024年年报中,大部分上市银行都提及“绩效薪酬延期支付+追索扣回”薪酬机制,同时,有10家上市银行公告了追索扣回的具体金额,合计超过1亿元。
自2021年年初,原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建立完善银行保险机构绩效薪酬追索扣回机制的指导意见》,要求银保机构建立并完善绩效薪酬追索扣回机制以来,已有13家上市银行披露过追索扣回的具体金额,其中不少银行已连续披露三年,累计金额接近3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