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户在银行大厅损失千万本金后续 联合调查组介入【今日】《56之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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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户在银行大厅损失千万本金后续 联合调查组介入【今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5-11-04 23:36:35  来源:互联网  作者:56之窗网  浏览次数:6

储户在银行大厅损失千万本金后续 联合调查组介入!10月24日,媒体报道了2019年至2020年间,57名储户在山西省吕梁市柳林县某银行营业厅购买假“业务员”推荐的理财产品后,损失千万元本金的事件,引发广泛关注。11月3日下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柳林监管支局工作人员回应称,柳林县政府已牵头成立联合调查组,结合既往案件侦查情况和受害者反映的新情况进行调查。

据报道,三名“业务员”在银行营业厅用储户的手机通过银行APP将钱转账给不同的商业公司,购买风险极高的理财产品。理财到期后,储户们发现本金和利息无法提取。据储户自行统计,损失的本金达1180万元,事发已经5年,至今仍未追回。

根据规定,商业银行不得允许非本行人员在营业网点从事产品宣传推介、销售等活动。2022年7月,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吕梁监管分局调查后认为,涉案的三人并非银行员工,没有证据可以证明三人以银行名义开展活动,也没有证据证明举报人购买的保理产品与银行有关联。

法律专家表示,银行是否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取决于银行未尽审慎经营义务是否与储户的损失存在因果关系。储户们可以“安全保障义务侵权”为由起诉银行,但他们面临举证难、维权难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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