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人民政府发布了《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宣布废止124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该决定中包括了《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2020年8月17日)》。
省政府对这些文件进行了清理,认为制定依据已发生重大变化,主要内容已被新的法律法规规章或上级文件所涵盖,调整对象已消失,工作任务已完成,或内容已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因此,决定废止这124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列入废止目录的文件自决定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近日,山西省人民政府发布了《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宣布废止124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该决定中包括了《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2020年8月17日)》。
省政府对这些文件进行了清理,认为制定依据已发生重大变化,主要内容已被新的法律法规规章或上级文件所涵盖,调整对象已消失,工作任务已完成,或内容已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因此,决定废止这124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列入废止目录的文件自决定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