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年猪宴饮酒后身亡家属索赔被驳回 法院认定无直接因果关系【今日】《56之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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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年猪宴饮酒后身亡家属索赔被驳回 法院认定无直接因果关系【今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6-01-16 23:26:51  来源:互联网  作者:56之窗网  浏览次数:2

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一起生命权纠纷案的判决。云南禄劝县一名男子普某某在参加“年猪宴”饮酒后,骑摩托车载外孙回家途中摔倒,导致汽油泼洒到身上。随后他在家中烤火时被烧伤,最终因救治无效死亡。其家属向同桌四人索赔,但被法院驳回。

2025年12月,云南省昆明市禄劝县法院审理了此案。事发当天,普某某受邀带外孙赴宴,席间饮用了约3两白酒。饭后他驾驶摩托车返家,途中摔倒,导致摩托车油箱盖处的汽油流出并散落到他身上。回到家后,普某某在烤火时被烧伤,当晚送医住院,并于2025年1月16日去世。

医院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列明了死亡原因,包括多处三度烧伤、累及体表30%-39%的烧伤、下肢和臀部等多部位二度及三度烧伤,以及心跳呼吸骤停、呼吸衰竭和循环衰竭。

事发后,死者家属曾与村民进行调解。就医费用经划分责任后,剩余部分由办事主家及一名村民共同承担了一部分。但家属随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同桌另外四人各赔偿4740元,合计18960元。

法院审理认为,没有证据表明同桌被告存在劝酒行为。普某某的死亡是由于他饮酒后驾车摔倒、汽油泼洒并随后烤火所致,与被告之间无直接因果关系。法院指出,村民互邀吃“年猪饭”是传承已久的乡村民俗,旨在增进感情、促进和睦,此类活动不为法律所禁止。对于活动中因饮酒引发的人身伤亡纠纷,除非有充分证据证明对方存在过错,否则不宜扩大责任认定。最终,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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