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发布了《直播电商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旨在从适用范围、平台责任、主体分工、禁售要求、监管措施和消费者保护六个方面,系统压实直播电商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该规定将于2026年3月20日起施行。
在食品安全专题新闻发布会上,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安全总监孙会川介绍,《规定》共33条,针对直播电商食品经营中的突出风险和监管难点,进行了系统规范。《规定》将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及服务机构全部纳入监管范畴,要求各方履行相应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平台需建立审查登记、培训、风险管控等制度,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并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同时,平台应建立“智能监测、排查调度、快速处置”的工作机制,推动平台由被动应对转向主动防控。
对于不同主体的责任区分,《规定》明确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开设直播间时需公示许可信息并查验供货资质,非食品生产经营者则需建立严格的选品制度。
《规定》还明确了13类不得直播经营的食品,禁止虚假宣传和混淆食品类型等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把直播经营食品纳入日常监管和年度抽检计划,技术监测记录可作为行政处罚的电子数据证据。此外,平台必须开通便捷投诉举报功能,及时处理消费者诉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