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此前媒体反映福建永安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存在水库大坝施工偷工减料等问题,国家能源局福建监管办公室网站于1月14日发布情况通报。通报确认相关问题基本属实,并表示国家相关部委和福建省已依法依规对涉事人员进行严肃追责问责。

近期,媒体反映福建永安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存在水库大坝施工偷工减料等问题。国家有关部委和福建省对此高度重视,迅速组成核查工作组前往项目现场,要求工程全面停工并组织专业力量开展现场核查。核查工作已完成,具体情况如下:
永安抽水蓄能电站项目位于福建省永安市小陶镇,总装机容量120万千瓦、总投资74.96亿元,建设单位为福建闽投永安抽水蓄能有限公司。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上水库、下水库、输水发电系统等。其中下水库工程施工标中标单位为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中标价4.6亿元。该公司将下水库的坝肩边坡支护工程分包给陕西旭峰建设劳务有限公司,分包价0.28亿元。媒体反映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下水库坝肩边坡支护工程的一部分,而上、下水库大坝主体尚未开工。
国家和福建省的专业技术单位及业内专家从技术和管理两方面对相关单位落实项目监管制度、执行技术标准规范情况等关键环节进行了核查。结果显示,媒体反映的偷工减料问题基本属实。施工单位水电三局存在现场管理缺位、未按图纸施工等问题,在关键工序作业时质检人员未全程在场管理;同时还存在未经建设单位认可分包工程等违法分包问题。监理单位浙江华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存在对工程质量监理责任落实不到位,执行监理制度不严格等问题。建设单位永安抽蓄公司也存在现场管理不严格等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