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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零碳工厂建设工作 五部门联合印发指导意见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6-01-19 22:55:54  来源:互联网  作者:56之窗网  浏览次数:54

今天(1月19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零碳工厂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深挖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节能降碳潜力,带动重点行业减碳增效与绿色低碳转型,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

什么是零碳工厂?

所谓零碳工厂建设,是通过技术创新、结构调整和管理优化等减排措施,实现厂区二氧化碳排放持续降低、逐步趋向近零的过程,并非绝对“零排放”,而是当前技术经济条件下的应减尽减与持续提升。

分阶段梯度培育零碳工厂

在培育推进方面,《指导意见》遵循因业施策、创新驱动等四大原则,实施分阶段梯度培育:2026年起,遴选一批标杆零碳工厂;到2027年,在汽车、锂电池、光伏、电子电器等行业培育一批零碳工厂;到2030年,逐步拓展至钢铁、有色金属、石化化工等传统高载能行业,探索脱碳新路径。

培育新质生产力 零碳工厂引领工业绿色转型

建设路径上,《指导意见》提出六大方向,包括健全核算体系实现科学算碳、优化用能结构实现源头减碳、提升能效实现过程脱碳、开展碳足迹分析实现协同降碳、数字化赋能实现智能控碳、碳抵销与信息披露实现持续改进。

此外,《指导意见》还从组织实施、标准体系完善、节能降碳综合服务推广三方面提出工作要求。

据了解,目前我国部分地区已先行开展(近)零碳工厂试点,30余项相关团体标准已制定实施,为全国推广奠定基础。

(总台央视记者 王世玉 张丛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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