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于27日发布,将于5月15日正式施行。这是该条例自1999年实施以来首次全面修订,修改的条款达到90%以上。

国家药监局政策法规司司长张琪表示,现行《条例》以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管理为中心,修订后转变为以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为中心,落实持有人主体责任,强化药品全生命周期全过程严格监管。

新修订《条例》正式将突破性治疗药物、附条件批准、优先审评审批和特别审批这四条加快上市通道,在行政法规中予以明确。这将有助于缩短患者等待新药的时间。

新修订《条例》还拓展了药品试验数据保护制度,首次引入了药品市场独占期制度,加强药品知识产权保护。对于符合条件的儿童用药品给予不超过2年的市场独占期,对符合条件的罕见病用药品给予不超过7年的市场独占期。国家药监局药品注册管理司副司长蓝恭涛指出,在数据保护期内,创新药企业可以获得合理收益,有助于持续研发创新;数据保护期之后,仿制药企业可以借助原研药数据简化上市申请,有助于降低药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