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岁女孩随邻居长江游泳溺亡案宣判 邻居担责60%赔偿【今日】《56之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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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岁女孩随邻居长江游泳溺亡案宣判 邻居担责60%赔偿【今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6-02-08 23:38:55  来源:互联网  作者:56之窗网  浏览次数:12

2025年7月1日,重庆8岁女孩萌萌随邻居男子范某到长江游泳时不幸溺亡。萌萌的家人表示他们与范某并不熟悉,范某带萌萌去游泳前未通知他们家任何人。事发后,萌萌的家人将范某告上法庭。

8岁女孩随邻居长江游泳溺亡案宣判

案件一审已经宣判,法院判决范某承担60%赔偿责任,赔偿其家属66万余元。范某不服判决并上诉,二审将于3月进行。

8岁女孩随邻居长江游泳溺亡案宣判 邻居担责60%赔偿

萌萌平时生活在重庆涪陵,去年暑假到重庆丰都县的外婆家玩。7月1日下午,萌萌和外婆家邻居范某的女儿打羽毛球,傍晚范某带他自己的一儿一女去不远的长江游泳,也带萌萌一起去了。后来,萌萌被卷入趸船旁的一个漩涡,不幸溺水遇难。

8岁女孩随邻居长江游泳溺亡案宣判 邻居担责60%赔偿

萌萌的母亲孙女士称,家里人都和范某不熟,他带女儿去游泳没有征求家长意见。而且萌萌不会游泳,范某只给了她一只游泳圈和一只跟屁虫。视频显示,范某在江中主要照顾自己的两个孩子,而萌萌离三人有一段距离,遇险后范某并未全力施救。

孙女士认为范某应对女儿之死担责,她和家人将范某告上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除承担丧葬费用外,另赔偿死亡赔偿金99.556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0万元,共计109.556万元。2025年9月22日,案件在丰都县人民法院一审开庭,未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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