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岁女孩被邻居带到长江游泳溺亡 邻居担责赔偿【今日】《56之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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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岁女孩被邻居带到长江游泳溺亡 邻居担责赔偿【今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6-02-08 23:38:55  来源:互联网  作者:56之窗网  浏览次数:13

2025年7月1日,重庆8岁女孩萌萌随邻居男子范某到长江游泳时不幸溺亡。萌萌的家人表示与范某并不熟悉,范某带萌萌去游泳前并未通知他们家任何人。事发后,萌萌的家人将范某告上法庭。

8岁女孩被邻居带到长江游泳溺亡

法院一审判决范某承担60%赔偿责任,赔偿其家属66万余元。范某不服判决并提起上诉,案件将于3月进行二审开庭。

8岁女孩被邻居带到长江游泳溺亡 邻居担责赔偿

据此前报道,萌萌平时生活在重庆涪陵,去年暑假到重庆丰都县的外婆家玩。7月1日下午,萌萌和外婆家邻居范某的女儿打羽毛球,傍晚范某带着自己的两个孩子去不远处的长江游泳,也带上了萌萌。后来,萌萌被卷入趸船旁的一个漩涡,不幸溺水遇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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萌萌的母亲孙女士称,家里人和范某不熟,他带萌萌去游泳未征求任何大人的意见。萌萌不会游泳,范某只给了她一只游泳圈和一只跟屁虫。视频显示,范某在江中主要照顾自己的两个孩子,而萌萌离三人有一段距离。萌萌遇险后,范某并未全力施救。

孙女士认为范某应对女儿之死负责,遂将范某告上法院,请求判令被告除承担丧葬费用外,另赔偿死亡赔偿金99.556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0万元,共计109.556万元。2025年9月22日,案件在丰都县人民法院一审开庭,未当庭宣判。

近日,此案一审已经宣判,法院判决范某赔偿原告66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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