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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中心办事员帮“枪手”进考场 当庭认罪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1-10 01:34:42  来源:互联网  作者:56之窗网  浏览次数:133

原标题:河南人事考试中心一办事员帮“枪手”进考场,当庭认罪

新京报讯(记者倪兆中)今日(1月8日),新京报记者从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法院获悉,该院今日公开审理马某、陈某、周某、张某等4人涉嫌组织考试作弊罪一案。该案中,河南人事考试中心办事员马某收受他人钱财,帮忙打招呼,关照两名“枪手”进入考场代考“国家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

庭审现场。视频截图

庭审现场。视频截图

马某为河南人事考试中心办事员,陈某是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办事员,周某为一培训学校老板、张某为一企业负责人。

庭审录像显示,4名被告人在法庭上称,有3名与张某熟识的人想考“国家一级建造师”资格证,其中一人是张某妻子。张某便委托朋友周某“帮忙”,并先后支付3.9万元给周某。周某把钱全给了其朋友陈某。陈某留下9000元,给了其朋友马某3万元。马某从3万元中拿出6000元给了蒋某(另案处理),并让蒋某在考试中给予关照。

检方指控,2018年9月15日至16日,蒋某与马某、陈某、周某、张某等4人,组织策划安排两名“枪手”顺利进入“国家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考场,分别成功代替两名考生考试。另一名考生因“考场在外地”,“枪手”未能成功代考。2019年八九月间,4名被告人先后落网,考生和“枪手”被另案处理。

检方认为,马某、陈某、周某、张某4人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情节严重,应当以组织考试作弊罪追究刑责,建议判处马某有期徒刑两年,建议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一年半,建议判处周某有期徒刑两年,建议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一年半。

庭审过程中,马某、陈某、周某、张某等4人当庭认罪认罚。

法庭表示将择期宣判。

 
关键词: 考试中心 办事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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