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刚过,青岛一名12岁男孩乐乐因反抗母亲收缴其2万元压岁钱而离家出走的新闻引起了广泛关注。这一事件背后反映出许多家庭面临的困境——压岁钱究竟属于家庭还是孩子个人?《民法典》第657条明确规定,长辈给孩子的压岁钱属于赠与行为,所有权归未成年人所有,父母只有保管权,没有支配权。

山东某法院审理的一个典型案例显示,母亲以“礼尚往来”为由要求孩子上交压岁钱,法官当庭援引《民法典》第19条:八岁以上未成年人可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这意味着那些印着吉祥话的红包在法律上是孩子名下的财产。如果父母擅自挪用,可能违反监护职责,甚至涉嫌侵占未成年人财产。去年某地方法院判决的一起案例中,母亲用孩子5万元压岁钱购买奢侈品,最终被责令全额返还并支付利息。

武汉大学法学院的一项跟踪调查显示,85%的压岁钱纠纷源于家长混淆了“保管”与“所有”的概念。就像银行无权动用储户存款一样,父母对压岁钱只有“保险柜钥匙”,没有“取款密码”。

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数据显示,00后人均年压岁钱超过5000元,其中65%的青少年将压岁钱自主权视为人格尊严的象征。这解释了为何青岛男孩宁愿在寒夜流浪也不愿交出那叠红包。在Z世代眼中,强制收缴压岁钱与抢劫的区别仅在于实施者是否打着“为你好”的名义。北京某心理咨询机构发现,春节后青少年咨询量激增40%,多数问题与压岁钱冲突有关。有孩子在日记中写道:“他们当着亲戚的面让我收红包,转身就塞进自己钱包,像极了电视里的诈骗犯。”这种被欺骗感造成的心理创伤远比失去金钱本身更持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