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似“自愿”的捐款号召,在实际操作中可能沦为变相摊派。据报道,湖南省湘西州凤凰县高级中学以“致远基金”名义组织全体教职工捐款,该基金原本旨在奖励县内优秀学生、教师和教育工作者,救助县内贫困师生。

当地教体局证实此事并表示,接到举报后已责成涉事学校立即整改,并将已收到的36880元捐款全额退还给教师。据了解,该基金会是一个成立于2022年的非公募社会慈善组织。从相关方面的回应来看,这场捐款号召在实际操作中有些偏离初衷。
该校不仅召开了教职工大会号召“自愿捐款”,校领导还发表带有道德绑架意味的言论,称“连我们自己都不捐,还怎么好意思动员人家帮我们捐”。这种做法让“自愿”二字显得空洞,也让公益募捐变形走样。
我国慈善法明确要求,开展募捐活动不得摊派或变相摊派。但从“召开教职工大会”以及校领导带有施压色彩的言论来看,人们将其理解为变相摊派并非没有道理。一旦被认定为变相摊派,则涉嫌违法。
此外,此类做法也与教育部门关于减负的要求不符。近年来,各级教育部门始终强调要坚决杜绝强制摊派无关事务。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理,“非必要不进校园、不干扰教学、不增加师生负担”已成为行政部门、学校及公众的共识。
然而,从此次事件来看,这样的观念共识虽然已经形成,但在具体操作层面仍有进一步落实的空间。特别是在基层日常管理中,更应注重细节上的漏洞,不能一边喊着为教师减负,另一边却无视规则进行变相摊派任务。
要想彻底纠正此类风气,有必要追根溯源。除了学校对相关做法进行整改外,还需追问是谁提出让教师“自愿捐款”给基金会的主意,又是谁部署下去的。这些问题厘清后,才能让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切实减轻基层教师的负担,保护其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