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被扣30年”将按正常时效处理 警方约定沟通赔偿事宜【今日】《56之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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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被扣30年”将按正常时效处理 警方约定沟通赔偿事宜【今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6-04-27 23:28:48  来源:互联网  作者:56之窗网  浏览次数:0

近日,一名男子因30年前被警方扣押2859克黄金申请退赔遭拒的事件引发关注。4月27日,当事人潘永嘉的代理律师表示,当地警方已约定28日上午见面沟通赔偿事宜。同日下午,盖州市公安局工作人员表示,该局此前做了不予受理决定,当事人申请了复议,目前正按复议程序推进。警方称会保证当事人的利益,非常重视此事,并按正常时效处理。

“黄金被扣30年”将按正常时效处理

潘永嘉现年76岁,据其陈述,1996年他在大连周水子机场被盖州市公安局以涉嫌走私犯罪抓获,其合法购买的2859.2克黄金也被扣押。当时,潘永嘉的妻子缴纳5万元保证金后,他被取保候审。潘永嘉称,至今未收到任何案件终结文书,也未被告知案件处理结果。

盖州市公安局扣押物品清单显示,扣押物品为黄色18k金项链、金坠,合计2859.2克,共21包。2026年1月6日,潘永嘉委托律师向盖州市公安局提出赔偿申请,要求返还违法扣押的黄金或按当前市价折价赔偿,并返还违法收取的保证金5万元及利息。然而,盖州市公安局于1月8日作出的《不予受理决定书》认为,潘永嘉的请求已超过时效,不符合申请条件,决定不予受理。

潘永嘉不服,向营口市公安局申请复议,请求责令盖州市公安局依法受理他的国家赔偿申请并进行实质审查。潘永嘉在复议申请书中表示,自1996年5月起,他没有收到任何案件终结文书,未被告知案件处理结果;他所涉案件既未移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也未决定行政处罚,法律状态仍为“未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潘永嘉认为他的赔偿请求时效不应开始计算。他还提到,本案与黄金违法扣押国家赔偿类生效案例的核心事实和法律适用一致,应同案同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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