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公交站劝阻抽烟引冲突 警方调解达成和解!近日,在深圳市光明区一公交站台,一名女子阻止男子抽烟并引发冲突,此事受到广泛关注。随后双方报警,经警方调解最终达成和解。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光明分局依法对陈某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的行为处以行政罚款。

4月25日,警方将两人带到玉塘派出所后进行了人身安全检查。关于民警曾表示“公交站应不属于禁烟范围”的说法,在当事人提出质疑并查询相关法规后发现错误,已当场纠正并致歉。

此事在社交媒体上引起热议,焦点之一是该男子在站台吸烟是否应该受到处罚。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光明分局执法支队根据派出所提供的线索展开核查,确认陈某在禁止吸烟的公交站台吸烟的事实。执法部门依据《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第八条第二款第六项规定,认定其行为违法,并对其处以50元罚款。
另一个焦点问题是警方的执法是否存在瑕疵。事发后,光明区迅速成立由卫健、公安、交通、辖区街道组成的联合调查组进行调查。警方到场处置时,因双方坚持追究对方责任,依法将二人带至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区开展调查。为防范可能发生的意外,涉事人员需接受人身安全检查。王某某由女性工作人员在独立封闭区域内进行了检查。法律界人士认为,警方执法过程合法合规。
法律界人士还指出,普通市民若善意劝阻无效,最合理、合法的方式是留存证据并向对应行政执法部门求助,而非自行采取强制干预手段。即便市民出发点是制止不文明违规行为,一旦私自采取强制措施,可能会触犯治安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