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旨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定房地产市场的决策部署,因城施策控增量、去库存、优供给,以更好地满足居民的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推动房地产高质量发展。
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一人申请贷款的最高额度调整至100万元,两人或两人以上购买同一套自住住房共同申请贷款的最高额度调整至200万元,符合相关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360万元。同时放宽存量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条件,允许转为组合贷款。鼓励各区结合实际发放“购房家装家居消费券”等形式补贴。结合义务教育阶段学位承载能力和地块实际情况,推出“预售阶段确定学位”、“网签后即可入学”等措施。支持港澳居民来穗置业,简化购房申请材料,提供按揭便利及资金结算绿色通道,支持住房公积金跨境人民币结算。
发放“卖旧买新”专项补贴,居民个人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宅并完成网签,且在网签日前后一年内出售个人名下本市二手住宅的,可向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专项补贴申请。补贴金额按所购新建商品住宅贷款总额的1%,单套房屋最高补贴3万元,补贴总金额2亿元,用完即止。鼓励国有企业以市场化方式收购二手住宅用作保障性住房、人才住房及其他用途房源,支持二手住宅业主卖旧买新,更好满足改善性住房需求。
优化房票安置政策,加大房票使用力度,将房票安置适用范围从住宅房屋征收补偿拓展至商业用房、办公用房等符合条件的多种形态物业的征收补偿。优化规范房票发放兑付流程,落实推动房票“跨区使用、全市通用”,探索推动“一二手联动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