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临沂市费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家暴刑事案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被告人熊某,40岁,曾因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2025年6月15日晚至次日凌晨4时许,熊某因发现妻子胡某使用社交平台与他人聊天而心生不满。尽管妻子否认,熊某仍多次殴打其头部和胸腹部,导致胡某左侧第3、6至9根肋骨骨折,共计5根肋骨骨折。经司法鉴定,伤情达到轻伤二级。
案发后,熊某接到民警电话通知后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施暴经过。在案件审理阶段,熊某自愿认罪认罚,主动赔偿了妻子的经济损失,并取得了她的谅解。
费县人民法院认为,此案由婚姻家庭纠纷引发,熊某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构成自首;他自愿认罪认罚,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依法可以从宽处理并适用缓刑。法院采纳了辩护人关于被告人系自首、认罪认罚、与被害人达成和解并积极赔偿损失的意见。最终,费县人民法院认定熊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