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市场监管局牵头起草的《北京市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于7月17日在首都之窗网站公开征求意见。新规大幅提高了举报奖励上限,每起案件最高可奖100万元。特别鼓励网约配送员等社会公众举报“幽灵外卖”和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

根据征求意见稿,举报人提供线索并经核实后,可获得物质奖励。鼓励公众举报一些具有安全风险隐患的行为,如未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不在经营场所加工食品却通过第三方平台提供餐饮服务的行为;以及在经营活动中从事《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禁止对电动自行车实施的行为。
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分为三个等级。一级举报奖励需提供被举报方详细违法事实及直接证据,且举报内容与违法事实完全相符,属于特别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犯罪。二级举报奖励要求提供被举报方违法事实及直接证据,举报内容与违法事实完全相符。三级举报奖励则需提供基本违法事实及相关证据,举报内容与违法事实基本相符。
对于有罚没款的案件,一级举报奖励按已执行罚没款的5%给予奖励,不足5000元的给予5000元奖励;二级举报奖励按3%给予奖励,不足3000元的给予3000元奖励;三级举报奖励按1%给予奖励,不足1000元的给予1000元奖励。无罚没款的案件,一级至三级举报奖励金额分别不低于5000元、3000元、1000元。内部举报人的案件奖励金额可在上述基础上上浮10%,每起案件的举报奖励金额上限为100万元。
此外,征求意见稿鼓励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等行业内部人员及相关知情人实名举报市场主体涉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风险隐患。内部举报人可通过全国12315平台、北京市12315热线或全国食品安全内部知情人举报系统等渠道提出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将与内部举报人约定身份识别码,以保护其隐私安全。
为了保护举报人,征求意见稿还规定,泄露举报人个人信息或向被举报人通风报信的工作人员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政务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若举报人通过伪造材料、虚构违法事实、敲诈勒索等方式骗取奖励,不予奖励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此次意见征求将持续至7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