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7月20日电经济热点问答|美国关税为何“到期不下架”
新华社记者宿亮
美国关税又要“换马甲”了。
今年2月,美国最高法院裁定特朗普政府此前征收的大规模关税违宪后,特朗普政府迅速改用《1974年贸易法》第122条对全球大部分进口商品征收为期150天的10%临时进口关税。如今,150天“大限”将于24日到期,美国又准备依据《1974年贸易法》第301条,以所谓“强迫劳动”为名,对60个国家和地区实施新一轮关税措施,力图实现“无缝衔接”。
法律名目在不断更换,不变的是美国持续滥施关税加码贸易限制的政策取向。美国关税为何总是“到期不下架”?其他经济体如何应对?
如何给关税“续命”
不少观察人士认为,美国关税已从临时贸易措施演变为长期政策工具。当下,美国政府考虑的不是“要不要关税”,而是用什么法子给关税“续命”。
今年3月,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以“未建立和有效执行强迫劳动进口禁令”为由,对60个主要贸易伙伴发起“301调查”,并于6月“建议”对这些经济体输美商品加征10%至12.5%的额外关税。外界普遍认为,这是美联邦政府为避免出现“关税真空”而想到的“好主意”。
不少国际法学者表示,采用“301条款”延续关税,本质上是将美国国内标准和单边规则强加于其他经济体,缺乏国际法依据,背离多边贸易体制规则。这不仅增加了全球企业面临的政策不确定性,也削弱了世界贸易组织多边规则的稳定性和可预期性,对以世贸组织为核心的多边贸易体系形成持续冲击。
拜登政府时期担任美国国务院首席经济学家的查德·鲍恩认为,近年来,美国贸易政策越来越倾向于依靠国内法律而非多边规则塑造国际贸易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