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酒后撞电梯门后坠亡判了 物业担责10%。去年3月,男子童某邀请好友到家中给女儿庆生。吃饭喝酒过程中,童某和妻子因琐事拌嘴后离开家。随后,童某撞击自家所在18层的电梯门,坠入电梯井身亡。之后,童某的妻子杨某等家人将小区物业及电梯管理单位告上法庭,索赔各项损失155万余元。一审法院认为小区物业公司未及时对电梯进行更新,存在一定过错,而电梯管理单位尽到了维护保养义务,不存在过错,判决小区物业赔偿童某家属各项损失14万余元。一审判决后,童某妻子杨某等家属不服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了童某家属的上诉,维持原判。根据判决书显示,2025年3月30日,童某邀请好友前往其家中聚餐为女儿庆祝生日。当晚22时许,童某从其居住房屋所在的18层电梯层门内坠入电梯井,坠落至电梯吊箱顶部。童某朋友及妻子等人立即拨打物业公司、119、120急救电话,童某被救出后送往医院抢救无效于次日死亡。《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中记载,死亡原因为高空坠落致特重型颅脑损伤。童某抢救期间共计花费医疗费147元。
事发涉事电梯内部监控视频显示,涉事电梯在当年3月30日22时05分处于正常运行状态。22时05分45秒,一名女性人员自14层进入涉事电梯,电梯门正常关闭并向下运行。22时6分12秒,涉事电梯运行至12层时突然停止运行,随后电梯轿厢有明显被撞击震晃的情况。童某的朋友赵某在派出所做的笔录中提到,童某与妻子拌嘴后离开家,听到咚咚的响声后发现童某用身体撞了一下电梯门,随后从电梯口掉下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