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运城一名13岁女孩被强奸的案件已经移交给检察院审查起诉。涉案男子韩某某,30岁,因涉嫌强奸已被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并移送至检察院,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纪检部门已对经办民警当初不予立案的问题正式立案调查,但目前调查进展尚未向家属披露。盐湖公安分局最初以“证据不足”和“女孩系自愿”为由,在6月12日作出了不予立案的决定,并多次建议家属接受调解、拿钱了事。
根据法律规定,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无论是否“自愿”,均以强奸罪论处,且公诉案件不得进行调解。6月22日,媒体曝光后,盐湖分局于次日成立了联合调查组进行全面复核。6月24日,向受害女孩家属送达《立案告知书》,嫌疑人随后被刑事拘留。
受害女孩的哥哥拨打纪检监察机关举报电话12388,举报经办民警涉嫌违纪违法。案件发生在4月19日,报警时间为4月30日,直到5月14日才拿到受案回执。在6月12日不予立案期间,嫌疑人曾上门威胁受害家庭,称如果不撤案就杀害全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