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山东省卫健委发布了关于婴幼儿纸尿裤甲酰胺问题的情况通报,对相关医疗机构和责任人员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并采取了相应的追责措施。

2026年6月22日,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疾控局成立了联合调查组,对婴幼儿纸尿裤甲酰胺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和研究论证,全面深入地开展了调查工作。
根据国家联合调查组的调查结果,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会同有关方面,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相关医疗机构和责任人员进行了调查核实,并严肃追责问责。于某衍在未经伦理审查和未取得患者知情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开展样本检测和医学研究活动,并向媒体披露不实信息,其行为严重违反了医师职业道德和医学伦理规范,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因此,于某衍被吊销医师执业证书,五年内禁止从事医学临床研究,岗位等级由副主任医师(7级)降为主治医师(9级),并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同时被撤销山东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整合与转化医学中心特聘主任职务。
于某衍的问题还暴露出山东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在临床检验实验室样本管理和信息发布方面的疏漏。该中心党委书记张某法、党委副书记兼主任刘某明、党委委员兼副主任苏某、科教部副主任王某以及科研科科长朱某华因履职不力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处分。具体包括:张某法被诫勉,刘某明受到批评教育,苏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王某受到警告处分,朱某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职。此外,中共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责令山东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党委作出书面检查,切实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与年度评优评先和评审评价等工作挂钩,相应核减名额、下调等次。
针对此次事件中暴露出的医疗机构管理不严格、规章制度不完善、作风建设不扎实等问题,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将持续推进全面整治,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和医疗行为、医学研究行为的教育、规范和监管,督促广大从业人员自觉践行卫生健康职业精神,更好地为人民群众健康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