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0月16日下午,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李慧芳等六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一案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李慧芳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0万元;朱敬琳获有期徒刑十五年,罚金30万元;幼儿园后厨工作人员牛爱元、文亚芳、贺旭霞、安春玲分别被判处六年至八年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罚金。

法院审理查明,李慧芳是天水麦积区褐石培心幼儿园的实际负责人,朱敬琳担任执行园长。二人无视国家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授意、安排后厨四名工作人员在供给园内幼儿和教职工食用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这一行为造成了严重后果,六名被告人均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情节特别严重。
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庭根据每个人的犯罪事实、主观过错、在案件中的作用以及社会危害程度,作出了差异化量刑。作为主犯的幼儿园实际控制人李慧芳被顶格判处无期徒刑。
幼儿园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到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底线。此案判决释放了强烈信号:任何在校园食品中添加有毒有害物质、侵害儿童身体健康的犯罪行为,司法机关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校园食品安全红线不可触碰,相关从业者必须敬畏法律、守住底线。
宣判后,网友们对此案反响强烈。许多人表示,侵害幼儿安全的行为必须严惩,此次判决大快人心,希望继续加强校园食品安全防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