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民政部 全国老龄办 中国老龄协会关于深入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老龄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老龄办: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进落实《国家基本养老服务清单》以及民政部等部门印发的《关于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的指导意见》(民发〔2022〕73号)、《关于推进互助性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民发〔2026〕11号),深入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不断健全工作机制,提升服务质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安全优先,以预防和减少老年人居家安全风险为主要任务,在此基础上拓展其他关爱服务。坚持统筹推进,充分发挥政府、社会、市场协同作用,统筹使用各类资源,协助赡(扶)养人关爱特殊困难老年人、履行赡(扶)养责任。坚持因地制宜,立足城乡和区域差异、老年人分布特点以及服务资源禀赋,分类施策,精准发力。坚持科技赋能,注重传统方式与智慧化手段有机结合,线上线下协同,实现精准高效与温情服务相统一。
到2026年底,各地在现有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工作要求,全面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到2027年底,县级层面建立探访关爱对象清单、需求清单,分类制定服务清单,探访关爱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到2028年底,探访关爱服务常态化开展,常态长效机制全面建立。
二、明确探访关爱对象和频次
面向独居、空巢、留守、失能、重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老年人(以下简称特殊困难老年人)开展探访关爱服务;将独居、空巢、留守的高龄、失能等安全风险较高的特殊困难老年人作为重点对象,每两周至少探访1次;确有需要的,可进一步提高探访频次。各地结合实际和老年人需求,确定探访关爱对象范围和频次,建立对象清单。
三、充实探访关爱力量
(一)指导乡镇(街道)落实履职事项清单,整合资源、组织力量履行探访关爱服务职责。
(二)支持村(居)民委员会根据需要依法设立老年人和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组织村干部、社区工作者、村(居)民小组组长等开展探访关爱服务。
(三)按规定积极开发设置养老服务公益性岗位,加强助老员队伍建设,开展探访关爱服务。
(四)鼓励“银龄行动”志愿者、助餐点工作人员及街坊邻居、低龄健康老年人等参与探访关爱服务。
(五)基层老年协会参与做好老年志愿者的组织动员、服务管理等工作,组织开展“老伙伴”等互助活动。
(六)鼓励养老服务机构、社会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等发挥专业优势,参与探访关爱服务。
四、丰富探访关爱方式和内容
各地要按照探访关爱对象清单积极开展日常探访关爱。根据探访关爱对象实际困难,建立需求清单;根据提供的探访关爱服务内容,建立服务清单。同时,及时对接特殊困难老年人赡(扶)养人,推动家庭尽责与探访关爱协同发力。探访关爱方式和内容主要包括:
(一)综合采取敲门探视、电话联系、视频连线、远程智能监测等手段,主动关心、确认平安,了解掌握特殊困难老年人生活状态。
(二)入户探访、嘘寒问暖,为特殊困难老年人提供暖心陪伴、精神慰藉等服务。
(三)发现居家安全隐患的,及时做好风险提示与安全提醒。
(四)按规定及时向乡镇(街道)、村(居)民委员会和有关部门反映特殊困难老年人合理诉求和实际困难。
(五)结合探访关爱对象自身意愿和养老服务实际需求,及时对接相关养老服务机构;涉及其他服务的,积极协助向相关组织转介。
(六)开展服务回访,掌握服务开展情况,不断提升服务质效。
有条件的地方可结合日常探访关爱积极提供专业服务,包括协助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协助落实社会保障政策待遇,协助做好慢病管理、健康监测和心理疏导,开展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助医、助急和居家适老化改造评估等。积极动员具备专业技能的人员通过志愿服务等方式,为特殊困难老年人提供专业化、精准化探访关爱服务。
五、加强组织实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省级、地市级民政部门和老龄办要充分发挥老龄工作机制综合协调、组织推进职能作用,会同相关部门强化政策指导与资金保障,及时协调解决突出问题。县级民政部门要统筹各方面工作力量和服务资源,牵头抓好本地区探访关爱服务工作的组织实施;指导乡镇(街道)落实履职事项清单,建立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台账,组织开展探访关爱服务,做到精准摸排、精准建账、精准服务。发挥城乡三级养老服务网络中县级综合养老服务管理平台、乡镇(街道)区域养老服务中心作用,统筹做好探访关爱服务需求收集、服务转介、资源链接等工作。
(二)多元筹集资金。各地民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健全资金多渠道筹集机制,指导乡镇(街道)落实探访关爱履职事项所需经费。鼓励企业、社会组织、个人等依法通过捐赠等方式,为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工作提供支持。组织开展“幸福敲门”等行动,广泛引导志愿者参与探访关爱服务。
(三)强化数据支撑。2026年12月底前,各地要依托“一表通”系统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数据填报,落实一数一源、一源多用,避免重复填报,减轻基层负担。全国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将与国家“一表通”系统、“银龄在线”信息服务平台对接互联,建立特殊困难老年人数据库,实现数据高效共享共用。
(四)拓展场景应用。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发智能应用技术和终端,提高探访关爱数智服务水平。有条件的地方可为老年人家庭配置智能呼叫系统、智能电水表、健康监测产品、生活监护装置等设备,实现居家安全实时监护、异常情况及时预警,有效防范老年人居家意外风险。
(五)做好宣传引导。各地民政部门要及时总结提炼基层创新实践与成熟经验,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参与、支持探访关爱服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动形成全社会关心关爱特殊困难老年人的良好氛围。
民 政 部 全国老龄办 中国老龄协会
2026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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