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交通运输部、商务部等五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消费基础设施建设 促进消费投资良性互动的指导意见》,从完善城乡商业设施、提升服务消费设施、优化出行消费设施、健全流通设施网络和推进新型消费设施建设等方面作出了一系列具体部署。该意见强调,通过加强消费基础设施建设来改善消费供给、促进有效投资,补齐设施短板,优化设施布局,提升设施功能,实现供需更高水平动态平衡,增强国内大循环。

在完善城乡商业设施方面,《意见》提出要加强城乡商品交易市场的建设,推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农村集贸市场、乡镇商贸中心等提档升级,完善市场摊位、给排水、供电、照明、垃圾处理等配套设施。同时,支持日用品、食品、服装、家电、汽车等工业消费品市场的改造升级,提升仓储、分拣、包装、消防等配套设施。此外,还支持线下消费商业设施设备更新,如空调、电梯、供热、冷藏、供电、照明、安防等设备,以提升线下消费体验感,促进线下消费扩容升级。
在提升服务消费设施方面,《意见》提到要推动旅游景区强基焕新,完善配套基础设施供给,加强公共服务设施改造,提升景区便利化水平和舒适度。鼓励美术馆、剧场、影院等增设消费服务设施,拓展消费业态。同时,健全养老托育服务消费设施,推动养老服务设施提质增效,因地制宜开展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和改造升级,完善日间照料、助餐助浴、康复护理、文体活动、老年教育、适老零售等配套设施。
在优化出行消费设施方面,《意见》提出加强停车设施建设,鼓励城市充分利用闲置空间、存量厂房后院等资源,新建停车楼、公共停车场、停车泊位,加快推进公共停车设施补短板。支持配套不足的商业街区、商业综合体、景区、文旅消费集聚区等开展停车扩容改造,建设立体停车设施。此外,完善公路服务消费设施,结合精品自驾旅游公路打造等工作,加强公路沿线服务节点建设改造,在满足公众基本出行需求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增设消费网点,引导沿线发展特色餐饮、文创集市、自驾营地等消费业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