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岁儿子放鞭炮烧车离异母亲拒赔 父母共担赔偿责任【今日】《56之窗网》
标王 热搜: 贷款  深圳  木  医院  用户体验  网站建设  机器人  贵金属  桂林市  五角大楼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行业资讯 » 社会新闻 » 正文

10岁儿子放鞭炮烧车离异母亲拒赔 父母共担赔偿责任【今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6-10-30 23:46:42  来源:互联网  作者:56之窗网  浏览次数:4

近日,广水法院审结一起未成年人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明确即便父母已经离婚,仍需共同承担未成年子女的侵权赔偿责任。

10岁儿子放鞭炮烧车离异母亲拒赔

2026年新春期间,10岁男孩邱某睿在院内燃放鞭炮,不慎点燃一辆“老头乐”,火势蔓延将旁边停放的轿车引燃,造成杨某车辆损坏。事故发生后,男孩父亲邱某环当场表示愿意承担赔偿责任,经初步评估双方协商确定赔偿金额为9200元。然而,邱某环虽多次承诺付款,却迟迟未实际履行赔偿义务。无奈之下,杨某委托机构对车辆损失进行鉴定,评估损失为11900元,并将邱某睿及其父母起诉至法院,要求按照鉴定价格予以赔偿。

法院审理查明,2026年4月,邱某睿父母办理了离婚登记,离婚协议约定邱某睿由父亲邱某环直接抚养。法院认为,案发时邱某睿年满10周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燃放鞭炮的危险行为造成他人车辆受损,监护人邱某环、罗某未尽到教育、管理的监护职责,依法应当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父母离婚并不免除未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赔偿义务。

事故发生后,杨某与邱某环自愿达成赔偿9200元的协议,该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协议金额与鉴定结论差距不大,不存在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等可撤销情形,双方应当依约履行。据此,法院作出判决:被告邱某环、罗某共同赔偿原告杨某车辆损失9200元;如邱某睿本人有财产,优先从邱某睿的财产中支付赔偿款,不足部分再由邱某环、罗某补足。

 

  以上就是【10岁儿子放鞭炮烧车离异母亲拒赔 父母共担赔偿责任【今日】】全部内容,更多资讯请关注56之窗网。
 

本文地址:http://hot.ffsy56.com/newsdetail2235656.html


版权与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信息由网友自行发布,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者负责。56之窗网对此不承担任何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56之窗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以上内容有权利主张(包括但不限于侵犯著作权、商业信誉等),请与我们联系并出示相关证据,我们将按国家相关法规即时移除。
 
推荐图文
最新新闻
点击排行

新闻投稿、广告联系客服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