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非现场交通违法可跨省异地处理
5月1日开始试点6月底将在全国全面实施
中国江西网讯新法制报首席记者焦芳报道:不少车主都经历过处理异地交通违法的“痛苦”,不过,近日从江西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传来好消息,公安部于近期修订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57号),新规明确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可跨省异地处理。
这项措施将于5月1日起在湖南、广西、四川、贵州、云南试点,6月底将在全国全面实施。
烦恼:异地处理交通违法耗时耗力
“您的小型汽车于2019年11月9日15:06在乌兰察布市国道208线283公里处,被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为‘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违法行为(记6分)。请于收到本告知之日起30日内接受处理。”去年秋季,南昌市民杨先生和朋友一起驱车前往内蒙古旅游,归来后没多久,他就收到了这样一条交通违法告知短信。因为是异地违法,杨先生需要前往事发当地交警部门处理违法。
“到内蒙古去处理违法,在财力、物力、人力方面都是不小的支出,最重要的是没时间。”杨先生说。后来,杨先生听取朋友的建议,注册了交管12123APP,但实际操作中遇到了问题:交管12123APP只能处理6分以下且罚款不超过200元的交通违法。
记者从公安交警部门得知,异地交通违法通常分为两类:一是当场被交警开罚单,这类相对好办,人还在现场,只需要带着身份证、车辆行驶证、驾驶证及处罚单前往当地交警大队处理即可;另一类则比较麻烦,即被电子监控抓拍的交通违法,当事人可能当时没有发现,收到违法信息告知时已不在违法发生地,须特意返回发生地处理。尤其是涉及超速、闯红灯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时,交警部门通常会严格把控,违法当事人必须到事发当地的公安交警部门接受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