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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八旬老太厕所死亡案重审:嫌疑人再次被判死缓,称将继续上诉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12-18 00:30:15  来源:互联网  作者:56之窗网  浏览次数:186

原标题:山西八旬老太厕所死亡案重审:嫌疑人再次被判死缓,称将继续上诉

新京报讯(记者薄其雨)12月17日,新京报记者获悉,八旬老太厕所死亡案被山西高院发回重审后,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于12月2日做出重审判决,被告人李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李某家属告诉新京报记者,李某已在昨日签署上诉书。

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重审判决书。受访者供图

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重审判决书。受访者供图

2016年8月19日晚,薛文虎在自家厕所内发现其八旬母亲程全英的尸体。警方经侦查,认定与薛文虎有矛盾的邻居李某有作案嫌疑并对李某刑事拘留。2019年6月,临汾中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李某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后李某提出上诉。

2019年11月26日,山西高院二审认为“原审判决认定的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原判,发回临汾中院重审。

2020年8月18日,此案重审。12月2日临汾中院重审判决,被告人李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重审:法院不予采纳辩护人的无罪辩护意见

12月17日,新京报记者从被告人李某辩护律师王文广处获得的判决书显示,临汾中院认为,被告人李某因邻里纠纷,于案发当晚窜至被害人程全英家中,趁被害人一人在家之际,用透明胶带缠绕住被害人程全英的口鼻,并将其撺入厕所内,后逃离现场,致被害人程全英窒息死亡,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临汾中院依法判处被告人李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法院认为,在李某手指甲中检出了被害人的DNA,直接证明案发当晚李某与被害人之间有过深入接触;且被害人口鼻部的透明胶带,与被告人家中两处透明胶带成分相同;及在李某供述中有案发当晚的现场细节,说明其是亲历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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