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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4年起诉离婚8次未果 究竟是什么原因?!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4-23 12:35:39  来源:互联网  作者:56之窗网  浏览次数:113

  女子4年起诉离婚8次未果

  【女子4年起诉离婚8次未果】据媒体23日消息,一则“女子4年起诉离婚8次未果”报道在网上引起高度关注与热议。消息称,湖北黄石的陈女士因不堪忍受丈夫胡某的无端猜疑和暴力殴打,从2017年2月到2020年8月此4年间,她共起诉离婚8次,但均未获得法院支持。

  事件详情如下:

  2016年9月20日,陈胡两人登记结婚,婚后三个月,丈夫胡某在武汉大学人民医院被诊断为“心境障碍伴精神病症状”和“偏执性精神病”,后进入蕲春康宁医院进行住院治疗。然而,胡某这次入院治疗,病情却越发严重,行事离谱、极端。鉴于此,陈女士向胡某提出了离婚。

  陈女士透露,她共起诉离婚8次,但均未获得法院支持!先是黄石港区法院以胡某拒不配合做精神病鉴定,案件无法审理为由,要求陈女士撤诉。然后是新洲区法院认为胡某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判处离婚,并指定胡某母亲为其监护人。最后是黄冈中院以陈女士和丈夫感情未破裂为由,不准予其离婚。

  陈女士丈夫胡某的弟弟称,他们目前之所以不同意离婚,主要是因为陈女士婚姻期间并未履行好作为一个妻子的责任,对丈夫的病情从来不管不顾,而且背着丈夫将两人的共同房产卖掉占为己有,这让他们愤愤不平。

  目前,双方仍未就此事协商一致。

  针对此案,辽宁京玉律师事务所主任肖志强认为,根据《民法典》婚姻篇的相关规定,法律衡量是否具备离婚条件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如果是婚后才患病的,那么夫妻就有相互扶助的义务,而不能以患病为由随意主张感情破裂要求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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