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先生第一次救人后,将视频发布到网上,希望能记录下这一瞬间并得到网友的认可。然而,被救女子却以侵犯肖像权为由要求删除视频,并向平台举报导致视频下架。
10月14日晚,浙江杭州运河中一女子落水,高先生途经此处将其救起,整个过程被路人拍下。次日,高先生将这段视频上传至自己的社交账号。不久后,被救女子联系他要求删除视频,随后进行了举报,平台随即下架了视频。
许多网友为高先生感到不平,甚至给被救者贴上“恩将仇报”的标签。但这件事并非简单的忘恩负义,而是善行与隐私保护之间的冲突。我们需要肯定高先生的见义勇为,同时也要正视被救者的权利诉求。
高先生在秋夜寒冷的运河中不顾个人安危救人,事后独自处理伤口,这种勇气值得赞扬。他发布视频只是想记录自己的第一次救人经历,希望得到认可。从情感上,网友为他感到委屈,担心过度苛责会寒了好人的心。
然而,被救女子的投诉也有其合理性。根据民法典规定,肖像权保护的是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即使面部模糊,如果体貌特征和场景能让特定人群认出被救者,仍可能涉及肖像权问题。对被救者来说,落水是意外,她可能不愿意自己的狼狈瞬间被公开传播,更担心视频扩散影响正常生活。这种对隐私保护的诉求是法律赋予的权利,不应因对方是“恩人”就被忽视。
类似事件暴露出一些人对“善意边界”的认知盲区。不少人认为做了好事就有权随意处理相关信息,却忽略了被救助者的人格尊严。此前,安徽马鞍山也曾发生过类似事件,提醒人们即便出发点是善意,未经允许公开他人影像仍可能构成侵权。高先生若在发布前对视频关键信息打码或提前与被救女子沟通,或许就能避免争议。
我们不能因此否定见义勇为的价值,高先生表示以后该出手时还会出手。真正需要做的是明确“善意与隐私”的边界:施行善举时要尊重他人隐私,公众也应理性看待被救助者的权利诉求,避免道德绑架。善意与隐私不是对立关系,而是可以共生的。只有既守护见义勇为的温度,又守住隐私保护的底线,才能让善举不被争议裹挟,让每个人的权利都得到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