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济南市纪委监委对济南中央商务区原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刘伟波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调查发现,刘伟波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他还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项目和招标代理业务承揽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刘伟波的行为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鉴于其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决定给予刘伟波开除党籍处分,由济南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