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礼尚未举行,男女双方就已闹起分手。女方曾在微信中恳求男方出席婚礼,甚至表示“你需要我出钱雇你也好,麻烦你出席一下”。婚礼最终如期举办,但双方不久后彻底分手。男方称婚礼只是“配合演戏”,要求女方返还18.8万元彩礼、2万元改口费及多件金饰。女方则反驳,婚礼是双方共同筹办,并非“演戏”。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公布了该案二审民事判决书。一审法院判令女方返还彩礼及改口费共12万元,并返还部分金饰。二审法院最终驳回男方上诉,维持原判。
判决书显示,男方杨某与女方姚某于2023年10月确立恋爱关系,此后同居生活。恋爱期间,男方及其父亲支付18.8万元彩礼、2万元改口费,并购置金手镯、金戒指、金锁等首饰。
2024年,双方在女方福建老家举办婚宴,但对于婚宴的筹办经过,双方各执一词。男方称,婚宴由女方单方面决定,自己只是应要求“配合演戏”;女方则表示,婚宴由双方共同商议筹办,并非所谓的“假婚礼”。
男方提交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2024年9月22日,女方曾表示:“既然确实走不下去,11月的酒席你当作帮我最后一个忙也好,你需要我出钱雇你也好,麻烦你出席一下。”女方还称,不想伤害母亲,希望男方“帮我装几个月”,并表示“婚礼结束再也不会麻烦你任何一件事”。
男方据此认为,双方早已决定分手,女方只是为应付家人才坚持举办婚宴。他还称,婚宴由女方自行操办并承担费用,自己的父母及亲友均未出席,双方也未办理结婚登记,因此要求女方退还全部彩礼。








